親愛的兆豐客戶您好
依據金管會115年5月18日金管證券字第1150341649號函辦理。
買賣槓桿反向型 ETF 的委託人,應完全瞭解槓桿反向型 ETF 之淨值與其標的指數間之正反向及倍數關係,且槓桿反向型 ETF 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標的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期間內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另部分槓桿反向型 ETF 可能會因市場狀況(如發行機構視投資人需求、投資標的市場成熟度、市場出現極端波動等情況),而調整增加或減少槓桿倍數情形,可能致使投資人承擔更高的投資風險,投資人應慎選關產品,並留意所持有 ETF 之公告、槓桿倍數、投資標的及風險揭露等資訊,避免因市場變化而面臨巨額損失。
敬祝 投資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