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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櫃買中心111年上半年ETN獎勵活動 2021/12/24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指數投資證券獎勵活動辦法

 

壹、活動目的

  為發展上櫃指數投資證券(簡稱ETN)市場,提高投資人參與買賣ETN意願,並擴大ETN之交易量,特舉辦本活動。

貳、投資人交易機會獎

一、獎品:百貨公司禮券。

二、參加對象:參與交易ETN且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自然人

三、活動期間:11113日(星期一)起至111630日(星期四)止,為期六個月。

四、獎勵方式:

(一)全民開獎:

  活動期間參與ETN交易之投資人,每月累積ETN成交量達30交易單位以上,即可參加抽獎,本中心於活動期間每月抽獎乙次,分別於各月結束後,採電腦隨機抽出30名得獎者,每名各獲得百貨公司禮券1,000元,惟每人每月僅限得獎1次,每月買賣所獲得之抽獎機會限當月有效,隔月抽獎機會重新計算。

(二)百寶獎:

  活動期間投資人每季累計ETN交易金額達500萬元,即可獲抽獎機會1次(每季累計ETN交易金額達1,000萬元,可獲得2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本中心於活動期間每季,採電腦隨機抽出5名得獎者,各獲得百貨公司禮券10,000元,惟每人每季至多得獎1次,但得與全民開獎重複得獎。

五、得獎名單公布時間:

(一)「全民開?」:1112月、3月、4月、5月、6月、7月的第五個營業日上午10時於本中心網站公布。

(二)「百寶?」:1114月及7月的第五個營業日上午10時於本中心網站公布。

六、領獎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項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得獎人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稅,並由主辦單位依法辦理扣繳。以上稅法規定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二)獲得全民開獎者,主辦單位將以專函寄送「付款證明單」給得獎人填寫,得獎人應將「付款證明單」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寄回本中心,本中心核對無誤後,獎項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至得獎人提供之地址,寄送範圍限中華民國境內。

(三)獲得百寶獎者,本中心將以專函通知,得獎人應檢具身分證件至主辦單位領取並填寫「付款證明單」。

(四)本活動得獎人同意公布部分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於本中心網站,如因資料不實或錯誤致本中心無法寄送獎項或通知得獎人,或通知領獎時間逾期未填寫回覆者,則視同放棄中獎及領獎資格,恕無法進行補領獎作業。

(五)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者資格。

參、附則

  本中心保留變更此活動辦法之權利,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中心得隨時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