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訊息

公告 海外所得與大陸地區所得的相關說明 2018/03/01

有關個人海外所得的計算方式與常見問題可至國稅局網站

 

每年報稅季前,本公司將以email寄送前一年的年度海外/大陸所得資料予投資人

 

買賣中國大陸地區證券(如滬港通、深港通、中國境內債券等)之資本利得及配息配股,屬中國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依法須併同個人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不計入海外所得當中

 

海外所得與中國大陸地區所得主要分為下述三大類,每一類所得若有虧損,該類別所得僅得申報為0,不得與其他類別所得互抵,但對於國內法人,無論海外與中國大陸地區所得類別為何,亦無論盈虧,均須納入其收入計算營所稅

 

  • 交易所得 : 資本利得
  • 營利所得 : 配息、出售配股所得
  • 利息所得 : 債券型基金/海外債券/境外結構型商品的配息

 

庫存成本 : 債券交易採先進先出法 ; 股票與基金交易採平均成本法,若投資人欲採其他算法,得自行整理交易紀錄(可向本公司調閱),據以計算交易損益,以供報稅或提供國稅局佐證

 

換算匯率 : 以賣出日或給付日當天,台灣銀行的即期外匯收盤中價為準,若該商品的計價幣別在台灣銀行沒有即期外匯牌價,則採用其他外匯資訊廠商數據 ; 此外,人民幣商品則須以主管機關於隔年初公告之匯率統一計算

 

於海外或中國已被就源扣繳之稅費(例如 : 配息預扣稅),可從應納稅額中扣抵,但須提供國稅局佐證資料

 

投資人查詢年度海外所得與其明細,可至本公司各電子交易平台 :

  • e網通 → 完整下單 →海外/大陸地區所得,並選擇所得年度 
  • 行動VIP → 帳務查詢 → 複委託-海外/大陸地區所得,並選擇所得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