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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借款?
可臨櫃、電話或線上進行不限用途款項借貸額度內之申請。

申請借款及撥款時間
營業日10:00出款:前一營業日下午14:00後申請,當日早上9:00前申請
營業日14:00出款:當日9:00~12:00申請
營業日12:00~14:00暫停借款申請

申請完成後何時可以取得款項?
於營業日依本公司規定時間前,經本公司審核通過者,將依下列作業時間撥付借貸之款項至客戶證券交割帳戶(撥款金額須扣除匯費)。借款金額至少一萬元,單位計算至萬元。

手續費如何收取?
每筆牌告手續費以千分之1.425計收(還款時一併收取),手續費最低收取每筆200元。每筆利息達200元(含)以上者,免收手續費。

借貸利率多少?
線上申辦依股票不同分群收取不同利率,一檔股票一筆借款一個利率,本公司亦會隨市場採機動調整。

利息如何計算?
利息費用=(借款金額×借款年利率×借款天數)÷365天
利率及費率經調整時,本公司已融通尚未結清部分,應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之利率及費率計算收付。按本公司融通之日起(自借款金額撥入借款人金融帳戶當日起算)至清償前一日之日數計算。利息於客戶還款時一併收取。如為部分還款者,未清償部分之利息應一併收取。

可借貸金額如何計算?
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為擔保品,其融通計算標準,以融通日前一營業日收盤價之60%為上限,本公司依個別股票概況,保留調整擔保品借款成數之權利。

借款期限多久?
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客戶申請融通期限以六個月為限(每筆融通到期前十日書面通知還款還息)。

如何匯撥股票?
線上申請借款試算金額,確認送出後擔保品即自動匯出,不須另外再執行匯撥。

哪些股票可以作為擔保品?
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但不包含變更交易方法及櫃檯買賣管理股票、權證、全額交割股票、零股、以外幣買賣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本公司控管之股票。

除權、除息的歸屬?
除息一律歸入客戶交割銀行帳戶,除權交易若為高權值(無償配股股票股利達20%以上)之配股,則併計入擔保,除權交易後,其市值之計算,上市(櫃)有價證券按收盤價格60%計算,俟現股正式撥入本公司之款項借貸擔保品專戶後,免折價計算。

維持率如何計算?
客戶其整戶擔保維持率計算如下:
整戶維持率=(擔保品市值+補繳擔保品市值)÷(融通金額)× 100%
依當日收盤價格計算每一不限用途款項借貸帳戶之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130%時,通知客戶於二個營業日內補繳融通差額至擔保維持率166%。

擔保品如何退還?部分還款時,可以先退還部分股票嗎?
一、全部還款後,客戶不用提出申請,總公司統一於下午3點以後處理退還擔保品作業,當日
晚上系統轉檔後即可以看到庫存。
二、申請部分退還擔保品,可臨櫃或線上申請
1.申請時間:營業日14:00前申請,當日
營業日14:00後申請,次一日
2.單筆維持率高於原始成數維持率及整戶維持率大於166%,即可線上申請退還部分保品,惟
退還後的維持率仍須符合單筆維持率高於原始成數維持率及整戶維持率大於166%。
3.若有抵繳的擔保品,需先退還抵繳的擔保品,才可退還主要擔保品。

可以更換擔保品嗎?
主要保品不可更換,僅能更換次(抵繳)保品。
但以下狀況必須配合更換擔保品
客戶所提供的擔保品經主管機關公告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上櫃買賣時,其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上櫃買賣日起十個營業日內償還融通金額及利息,或於收到通知後三個營業日內更換擔保品更換為符合本公司規定之擔保品。
若客戶提供之擔保品經本公司控管不得為擔保品之股票,本公司將通知客戶自通知日起十個營業日內償還融通金額及利息,或於收到通知後三個營業日內更換擔保品、或得不予展延,自動失其整戶展延之效力。

追繳與處分如何處理?
不限用途款項借貸作業均以整戶維持率為計算原則,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130%時,您會收到追繳通知,且於通知送達之日起二個營業日內須補足差額,直到整戶擔保維持率高於130%為止,補足方式如下:
1.現金部分償還:可臨櫃、電話詢問差額,或線上申請部分現金償還。
2.抵繳擔保品:可臨櫃或線上申請抵繳(存入)擔保品(抵繳擔保品以本人所有之股票為限)。
若未能於追繳通知送達之日起二個營業日內及時補足差額,且整戶擔保維持率未達130%時,將於次一營業日起處分全數擔保品。
若在追繳通知送達後的兩個營業日內,尚未補繳或只補繳一部份的差額,而致整戶擔保維持率回升至130%以上,則第三個營業日暫不處分擔保品。
註:但以後任一營業日,若您的整戶擔保維持率又低於130%時,您須於「當日下午」自動將差額補足, 若未補繳之,將於次一營業日起處分全數擔保品而不再另行通知。

如何還款?
一、現金償還
營業日14:00前申請,當日還款(需於15:00前入金)
營業日14:00後申請,次一日還款
客戶可申請全部或部分償還款項,需於申請償還當日14:00前提出申請。若客戶證券交割銀行為兆豐銀行,將從客戶兆豐銀行帳戶扣除客戶申請償還之本金+利息;非兆豐銀行交割戶之客戶,於當日15:00前本人將償還之本金+利息存(匯)入各分公司之交割專戶。
二、賣出擔保品償還
營業時間內客戶先提出申請,經本公司審核同意,客戶自行以電話或書面委託賣出,成交後以賣出成交價款償還融通款項,若不足償還,需再自行補足不足款項。

我要詢問其他細節?
本公司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悉依交易所公告之「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操作辦法」及本公司內部相關規定作業,如有其他疑問,可洽詢所屬營業員。

如何辦理開戶?

只要您於本公司已開立證券帳戶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請攜帶您的雙證件(身分證、第二證件)及相關財力證明至本公司全省分公司臨櫃辦理開戶:(若您已於本公司開立信用帳戶,請於同一分公司申辦不限用途款項借貸帳戶)

一、年滿二十歲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依中華民國法律組織登記之本國法人。

三、境內之華僑及外國人。

符合條件一者,亦可至兆豐證券 線上開戶,選擇加開授信業務。


哪些文件可作為財力證明?

一、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登記謄本或繳稅稅單。

二、金融機構存款證明文件(如存款餘額證明書、存摺、定存單等)。存款餘額以最近一個月之平均餘額為計算基準。

三、持有有價證券之證明。

四、金融機構出具之黃金帳戶餘額證明文件(如黃金存摺、黃金存摺或帳戶之餘額證明書等)。

五、信託業出具之金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或不動產信託之信託財產證明文件(如對帳單、信託財產目錄、信託財產證明書等),且信託委託人及受益人限委託人本人其他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財力證明。

客戶所提供之財產證明非本人所有者,財產所有人應為連帶保證人。


申請不限用途款項借貸額度之計算標準?

客戶提供之財力證明市值至少應為所需申請額度之百分之三十,若已於本公司開立信用交易或款項借貸等授信帳戶,則所有授信額度須合併計算。合併授信額度50萬元者免附財力證明。

例如:

客戶申請不限用途款項借貸額度50萬,惟客戶融資額度已有50萬,合併計算總授信額度共100萬則須提供財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