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權證買兆豐 紅包拿到手 世界任你走
2018/01/01
兆豐證券權證競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內容:
1.參加方式:凡兆豐證券客戶於活動期間買進兆豐證券發行之權證,即具資格
2.活動期間:2018/01/01~2018/03/31
3.交易標的:限兆豐證券發行之上市(櫃)認購(售)權證(含牛熊證)。
4.下單方式:人工、電子下單皆可
二、獎項說明:
1.客戶紅包週週抽:名額共75名。週週抽活動共5週(2018/1/1-1/31),每週15名,各獎勵7-11禮券1千元。期間買入兆豐權證金額滿1千,可抽獎1次,買入兆豐權證金額滿2千,可抽獎2次,以此類推。
2.旅遊禮券月月送:名額共6名。月抽活動共3個月,每月2名,各獎勵旅遊禮券1萬元。買入兆豐權證5萬元即可抽獎1次,買入10萬元即可抽獎2次,以此類推。
3.旅遊禮券大方送:名額共2名。大方送活動名額共2名,各獎勵旅遊禮券7萬元。客戶買入兆豐權證金額滿50萬元,可抽獎1 次,滿100萬,可抽獎2次,以此類推。
三、獎勵發放方式
1.客戶紅包週週抽:當週活動時間結束後,次週於網路公告中獎名單,於領獎期限內於至中獎分公司領取。
中獎名單:本獎項統一於2月發放
2.旅遊禮券月月送:月月送活動時間結束後,次月於網路公告中獎名單,於領獎期限內於至中獎分公司領取。
3.旅遊禮券大方送:大方送活動時間結束後,次月於網路公告中獎名單,於領獎期限內於至中獎分公司領取。
獎項名單查詢頁面:https://www.emega.com.tw/emega/upload/bulletin/16289ebe0b000000916b.pdf
四、注意事項:
- 競賽開始前已買進金額及庫存權證皆不列入計算;活動開始後開始計入。
- 本活動為實際交易,參加者應了解權證交易之權利義務與潛在風險且需自負盈虧,不得以參與活動產生虧損向兆豐證券要求賠償。
- 本活動獎項之領取限集保帳戶本人,相同獎項同一個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之參賽者只有一次中獎機會。
- 參加者若同時於兆豐證券擁有數個集保帳號,可用不同集保帳號同時參與活動,買入金額將分開計算,不得主張累加數個集保帳戶買入金額參與活動。
- 參加者限以於兆豐證券開立之集保帳戶參加活動,若提供不實資料和在不同帳戶之間對敲交易或為其他影響競賽公平性行為的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和得獎權利。
- 參賽者應切實遵守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及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等主管機關公布之法規函令及本活動規則,如有違反,則取消其參加資格。如有違反與兆豐證券之開戶合約或其他法令,致其帳戶遭撤銷或停權者,亦同。
- 參加者之買進金額排名狀況將由兆豐證券進行統計,計算後公布於本活動網頁。
- 異常交易處理:(1)為保障交易之公平,若證券商、證交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等發生市場重大電腦交易系統問題,而導致價格錯誤、延誤、撮合失敗等,或因市場發生暫停交易事件,兆豐證券將視情況,宣布當日交易金額不予計算,並依兆豐證券公佈之方式重新計算。(2)為保障交易之公平,將視情況對市場有操縱嫌疑或大量異常交易之帳號進行剔除處理,取消交易參加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
- 獎項發放的時間及地點將依兆豐證券安排之方式領取,並依照相關規定進行簽收確認,逾期視同放棄,抽獎日期或得獎公布日期如適逢假日或休市期間,得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 現金獎之發放採用匯款方式,且得獎人之獎金匯入帳號須為得獎人在兆豐證券之交割帳號。
- 本活動所有獎項得獎人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人如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或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獎項超過新台幣二萬元(不含)者,主辦單位將代扣繳10%所得稅。參賽者於本活動累積取得之獎金或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一千元者,主辦單位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併入其當年度所得額計算所得稅。得獎人如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將代扣繳20%所得稅。
- 兆豐證券有權以隱藏部分識別資料之方式,於活動網站上公布本人/本公司在本次競賽交易帳戶之相關資料及交易資訊,包括姓名、集保帳號、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買入金額、累積買入金額之相關資料及交易資訊。
- 兆豐證券於本活動之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集保帳號、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買入金額、累積買入金額等)。
- 兆豐證券保留隨時變更活動辦法、活動獎金內容(含保留更換獎項之權利),以及暫停、延長、提前終止本活動之權利,無須事先個別通知,參賽者不得異議。
- 若因本活動涉訟,將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五、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者,可洽金融商品業務本部:(02)3322-7522
風險提示:認購(售)權證及牛熊證為高槓桿高風險投資工具,欲購買者應事先了解相關法令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相關規定,並請詳讀公開說明書。欲購者應了解前述商品在到期時可能不具任何價值,並應有損失全部價金之心理準備,購買後,不得以不知其規定為由,提出任何主張。本公司經目的事業主管經關核准之許可證照字號為106年金管證總字第0017號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 02-23278988